发文单位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发布日期:2002-08-29
执行日期:2002-08-29
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: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6月7日在圣彼得堡签署的《上海合作组织宪章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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