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温岭虐童事件须亮法律利剑!》

 二维码


作者:李武平
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
【新闻事件】年仅5岁的女童,因为说了句“老师,我还是没懂”,就被老师狂扇数十个耳

光;另一名幼童,被老师拎住两只耳朵直接提离地面,幼童表情痛苦,老师却开怀大笑

……近日,连续两起幼儿园教师虐待学生的事件在网上被曝光。特别是浙江省温岭市某

幼儿园教师颜某大量虐待幼童的照片被曝光:往孩子的嘴巴上贴胶纸,把水桶、垃圾斗

套在孩子头上,更有甚者,直接将孩子扔在了垃圾桶中……,而颜某却开心地将这些照

片上传到了自己的网络相册上。这种虐待儿童的行为,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愤怒。
【李武平律师解读】
温岭虐童事件的发生后,我翻阅了我国《刑法》、《妇女儿儿童童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未

成年人保护法》,试图找到专门针对这种虐童行为有关刑事处罚条款。但是,令人遗憾

的是,我国现行法律对虐待儿童刑事处罚存法律空白。温岭公安在我国《刑法》无特别

规定罪名的情况下,以颜某在主观上有寻求刺激的目的,客观上多次对多名幼儿实施拎

耳朵等行为,造成受害人恐慌、害怕等后果,均初步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,因此

对颜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。
我认为,这种令人发指的伤害小宝宝心灵与肉体的可耻违法犯罪行为,现行法律尚不完

备无力有效来保护祖国未来主人的现实,我们不能简单当个案了结,应抓住这个事件,

从普通的我们百姓,到党中央国家机关,从司法机关至立法机关,同心协力来做一件事

,即以国家的名义,从良知为动力,以法律为利剑,万众一心唤起全国人民保护中国未

来的主人 。这个事件和钓鱼岛主权一样重要!开展严打虐童专项活动,颁行特别法律,

从重从快惩治,让人人敬畏儿童生命健康权不容侵害!

主办单位: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      未经许可   严禁复制

李武平律师:0898-66661963;       传真:0898-68644282
地址:海南
海口市秀英丘海大道58号万花坊牡丹庭二楼2B(凤凰花城内)

主管机关:海南省司法厅、海口市司法局

©2013 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   备案号:琼ICP备12002061号

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处理法律事务的依据


微信公众号.jpg

正凯微信公众号

温馨提示:
一般法律咨询,欢迎在本站留言咨询;
需要委托律师的,欢迎拨打电话预约面谈;

会员登录
登录
我的资料
我的收藏
购物车
0
留言
回到顶部